小说:许朝沈思逸《爱意随风止,余温散尽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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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前,我不择手段从白月光手里抢走了沈思逸。
一年后她回国,我当着所有人的面主动提了分手。
看着周围人或同情或嘲讽的目光,我差点没忍住笑出声。
没人知道,这场替身戏码我自编自导了整整一年。
飞机起飞时,我望着账户里三百万的到账短信,缓缓摘下了那枚订婚钻戒。
沈思逸,你的深情男主演得不错,但老娘片酬结清,恕不奉陪。
手机屏幕亮起,是一条闺蜜发来的八卦讯息,附着一张机场抓拍。
照片里的女人巧笑嫣然,正是宁夏。
一年了,她终于回来了。
我的指尖有点凉,思绪飘回一年前,沈思逸大学毕业那天。
那也是他的白月光宁夏决绝出国,而他整个世界崩塌的日子。
他失联了,像人间蒸发一样。
所有人都找不到他。
但我知道,我的机会来了。
沈思逸太耀眼了,像正午的太阳,我这种活在阴影里的人,连靠近都会被他灼伤。
唯有在他坠入深渊的这一刻,我才能屏住呼吸,小心翼翼地走近,妄图抓住这道曾短暂照亮过我生命的光。
我把他电话打爆了。
三年大学时光,这是我第一次拨通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。
辩论赛庆功宴那晚,我鼓足勇气加了他,他随口说:“和手机同号。”
他的一句话,在我这里就是需要妥善保管的圣旨。
电话始终无人接听。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。
我疯了一样联系他公司的人,他们也被吓坏了。
最终,在警察的帮助下,我们破门而入。
一股浓烈的酒臭扑面而来。客厅窗帘紧闭,一片狼藉。
沈思逸就倒在沙发旁,胡子拉碴,脸色惨白,手里还攥着一个空酒瓶。
那一刻,我的心像被狠狠拧了一把,说不清是心疼,还是一种扭曲的“幸好”。
我冲上去,几巴掌拍在他脸上,触手一片滚烫。
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,瞳孔没有焦距。
我猛地抱住他,眼泪和鼻涕毫无征兆地涌出,糊了他一肩膀。
这眼泪三分为他,七分为我自己,为这来之不易的“靠近”。
后来,我成了他的救命稻草。
我逼他刮胡子,拖他出门晒太阳,带他去吃暖胃的粥。
我几乎蛮横地侵入了他的全部生活。
那时我刚找到实习,工资只有一千五。
我留下最基本的地铁费,剩下的全花在他身上。
公司提供的免费咖啡和白开水成了我的主食,饿得狠了,就啃冰冷的馒头。
低血糖时常发作,头晕目眩时,陌生路人递来的一颗糖,都能甜得我鼻子发酸。
但我甘之如饴。
沈思逸心里的冰山,似乎正被我这般不讲理的痴傻慢慢融化。
他渐渐恢复,健身、慢跑、看书,找到了新工作,变回了那个阳光夺目的学长。
周围所有人都以为,我们顺理成章该在一起了。
我也曾这样天真地以为。
但事实上,我们只成了“最好的朋友”。
多么讽刺的称号。
他从未说过喜欢我,而我,几乎掏空了自己去喂养这段关系。
但他是沈思逸。
是十岁那年,我世界崩塌后,唯一肯为我停留的那一束光。
我父母离婚那年,我像变了一个人,疯狂地用食物填补内心的空洞,很快把自己吃成了一个小胖子。
同学们的嘲笑恶毒又直接:“你爸妈就是因为你这么胖才不要你的!”
童言往往最伤人。
我信了。一边恨着自己,疯狂进食,一边又恐惧变胖,偷偷抠吐。
混着泪水的面包,味道咸涩得像人生的滋味。
深夜暴食后在地板上醒来的清晨,我默默地清理着呕吐物。
我知道,妈妈在她的新家里抱着新女儿,其乐融融。
爸爸在麻将馆里,输钱了也不再打妈妈——因为换成了我。
我至今记得他酒醉后扭曲的脸,母亲的尖叫,以及她把我拽到身前当盾牌的触感。
那个男人骂我是“肥猪”,说我这身肉“够榨一锅油”。
那时我就明白了,人都是自私的。
我甚至阴暗地想,如果母亲在就好了,如果打的是她就好了。
原谅我的坏,我只是不想活在地狱里。
所以我毫不犹豫地把我的亲生父亲送进了监狱。
在他又一次输红眼,竟妄想绑架沈思逸勒索钱财时。
我看着那个男人,身体里跟我流着同样血液的男人被警察摁倒在地,脸上尽是疯狂的难以置信,嘶吼着问我为什么。
为什么?
因为如果他碰碎了沈思逸,就等于彻底碾碎了我世界里唯一的光。
只有沈思逸不同。
小学时,他是班长,会制止同学给我起侮辱性的外号,会在我低血糖晕倒时,背起我跑去医务室。
所以,在他属于别人之前,我愿意付出一切抓住他。
我拼命学习,只为和他考上同一所大学。
直到新生报到那天,我看着他作为学生代表致辞,阳光落在他肩上,他微笑着对我说:“你好学妹,第一次见面,我是你们的学长沈思逸。”
他不记得我了。
没关系。
我伸出手,握住他的,仿佛握住了我整个贫瘠青春里唯一的暖源。
“您好学长,我叫许朝。”
很搞笑的名字,但很高兴,终于正式走到你身边。
等他能看见我,或者,等我彻底死心。
一年时间,足够将我的耐心耗尽。
所以,在收到宁夏回国的消息后,我决定亲手为这场漫长的独角戏落下帷幕。
我约了沈思逸在一家高级餐厅见面。我选了一条墨绿色的绸缎长裙,后背深V,几乎露到腰窝,这是我从未尝试过的性感。
苍白的胸口瘦得只剩骨架,我甚至刻意垫了垫。
如果他喜欢,我不介意真的去挨两刀。
背上那道为救他而留下的疤痕,也赤裸地暴露在空气中。
我不再掩饰我的伤痕累累。
一切准备就绪,唯独沈思逸迟到了整整一小时。
他赶来时,脸上带着惯有的,令人沉溺的歉意。
我没有看他,直接对侍应生点了一瓶最贵的红酒,价格抵得上我当年好几个月的馒头钱。
沈思逸愣住了,试图阻止:“朝朝,这太……”
我抬手打断他,声音平静得自己都惊讶:“我点的起。”
我当然点得起。
在他振作起来,重新变成那个“沈少爷”后,他给了我很多钱,美其名曰“报答”。
我收下了,毫不推辞。
经历过极致的贫穷和饥饿,我比谁都清楚钱的意义。
我再也不想回到那种,连吃一颗糖都要靠施舍的日子了。
我再也不想回到那种,连吃一颗糖都要靠施舍的日子了。
甘甜的酒液滑入喉咙,随之翻涌上来的却是苦涩和辛辣,刺激得我几乎战栗。
我学着电影里人的样子摇晃酒杯,猩红的液体却不小心洒了出来,在洁白的桌布上洇开一片狼藉。
我笑了,声音在安静的餐厅里显得格外突兀。
沈思逸看着我,眼神复杂,有歉意,有担忧,或许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窘迫。
我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,最后的记忆是眩晕的灯光和沈思逸架着我离开的身影。
再睁眼,是在酒店房间。
空气里弥漫着陌生的香氛味道。沈思逸的脸近在咫尺,泛着不正常的红晕。
我的手指正死死攥着他的衬衣前襟,扣子崩坏了三颗,露出他结实的胸膛。
鬼使神差地,我仰头亲了上去。
他身体一僵,手下意识地要推开我。
我却笑了,凑得更近,灼热的呼吸交缠在一起。“你不喜欢我吗?”
我的声音带着醉醺醺的黏腻,每一个字都像淬了毒的蜜,“那你喜欢谁?宁夏?”
这个名字像一道冰冷的咒语。
他所有的动作瞬间停滞,肌肉绷紧,整个人变成了一座僵硬的雕塑。
看啊,人心多么可笑。
我吃吃地笑出声,指尖划过他滚烫的脸颊,“别这么视死如归嘛,沈思逸。不知道的,还以为我点了最贵的男模呢。你不开心吗?”
他依旧沉默,只是忽然抬手。
温热的手指轻轻按住了我的嘴唇,另一只手,却极轻地抚上了我的后背,准确无误地落在那道凸起的疤痕上。
“还疼吗?”他的声音沙哑得厉害。
所有的伪装在这一刻险些崩盘。
我猛地闭上眼,连呼吸都屏住了。
他的指腹带着一种近乎怜悯的温柔,在那道丑陋的痕迹上流连。
下一秒,一个温热的吻,轻轻落在我的眼睑上。
“别哭。”他低声说。
就这一句。
我知道,我赢了,也输了。
在这场我发起的孤注一掷的战役里,我早就在心里向他举起了白旗。
天没亮我就走了。
酒店走廊地毯吸走了所有脚步声,像一场无声的逃亡。
站在清晨的冷风里,我拨通了晓晨的电话,语气轻快又带着恰到好处的感激:“晓晨哥,谢谢你帮我圆谎呀,就是宁夏回国那事。嗯嗯,我知道你是为我们好,思逸他需要一点‘刺激’嘛。”
“就是有点对不起宁夏,哈哈,你们别打趣我了,下次我给嫂子带礼物,上次的美容项目她还喜欢吧?”
挂掉电话,我摸了摸手腕上那道已经长出粉色新肉的划痕,嘴角弯起一个冰冷的弧度。
谢谢你了,我的小伤痕,这次演出很成功。
十几岁时,我以为爱情纯粹得像水晶。
但我很早就明白了,维系两个人的,从来不只是爱,还有羁绊、愧疚、怜悯、习惯,甚至算计。
而我,只需要牢牢抓住沈思逸这根救命稻草,他是最好的人选,是我重启人生的唯一机会。
我怎么可能放手?
我知道他在消化,在纠结。我不急,我还有自己的棋要下。
我顺利通过面试,走进了他的公司。
当他看到我作为新员工出现时,惊得从工位上站了起来。
他几次想找我谈,我都巧妙地避开了。
直到那晚,他堵在我家门口。
夜色深沉,他眼里有挣扎,有欲望,还有一种我读不懂的混乱。
他吻我的时候,嘴里喃喃吐出的那个名字,像一把冰锥,瞬间刺穿了我所有的暖意。
“宁夏”。
那一刻,我的心冷了下去,但脸上的笑容却更艳了。
“你愿意当我女朋友吗?”他问,语气急促,像要抓住什么证明。
“宁夏不会回来了。”他又补充了一句,像是说服自己。
“所以,”我打断他,声音轻得像羽毛,却带着锋利的边缘,“你想让我当她的替代品?”
“我从来没有……”他试图辩解,眼神慌乱。
“好啊,我愿意。”我斩钉截铁,直视着他,仿佛献上最庄重的誓言,“沈思逸,你记住,为了你,我什么都愿意。”
我抬手蒙住了他的眼睛。
我不敢看那双眼,怕看到他的动摇,更怕他看清我眼底毫无爱意的、冰冷的决心。
那天晚上,我哭得撕心裂肺,仿佛要把前半生所有的委屈都倾泻干净。
他抱着我,一遍遍轻拍我的背,沉默而温柔。
后来我哭累了,意识模糊间,似乎嘟囔了一句:“沈思逸,我其实不爱你…”
记忆的最后片段,是他似乎很低很低地笑了一声,回了句什么,消散在夜色里,听不真切。
第二天醒来,身边是空的。
意料之中。
我麻木地起身换衣服,直到只穿着内衣时,房门被推开。
系着我那件滑稽粉色围裙的沈思逸,端着早餐愣在门口。
空气瞬间凝固,我们俩的耳朵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透了。
“早,早饭好了。”他像个卡带的录音机,“你太瘦了,多吃点,吃完,一起去上班?”
我点点头。在他转身出去时,他又停下,目光落回我后背的疤痕上,声音局促:“还疼吗?”
我摇头,扯出一个笑:“早就没感觉了。”
所有的疼,早就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。
他只是听不懂。
沈思逸的厨艺很好。
后来的一段日子,我们仿佛真的成了一对热恋情侣。
他陪我加班,在寒夜里用大衣裹住我接吻,周末带我去游乐园坐旋转木马,在我生日时送上藏在巨大玩偶里的真正小狗。
我们给小狗取名米糊,计划着去海城旅行。
那个小公寓里,仿佛真的有了“家”的温度。
他比我想象的更好,更温柔,更像个完美的恋人。
我几乎就要相信,幸福真的触手可及。
但我心底始终绷着一根弦,从未放松。
我知道,借来的东西,迟早要还,偷来的光,终会熄灭。
我从不抱怨命运不公,因为我早已习惯在废墟里生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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