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知阳沈星绎秦汐《于无光处破晓》

沈知阳沈星绎秦汐《于无光处破晓》

我和弟弟合作拿下了最佳音乐创作表演赛冠军。
可在颁奖典礼前,弟弟突然开了口。
“哥,你待会儿还是别上台发言了。”
我正为他整理微乱的领口,一时没听清。
他语气是惯常理所应当。
“虽然这首曲子是你写的,可你脸上的白斑……”
“台下都是知名乐评人和唱片公司的人,我不想让秦学姐觉得我身边的人像一件有瑕疵的作品。”
“说白了,你站在我旁边会让我很没面子。”
手上的动作一顿,没想到他这样想我。
妈妈为他披上外套,对他的话丝毫没有反应,像是默认了。
“你对我是很好,从小什么都让着我,但今天是我最重要的日子。”
“秦学姐的前途无量,我也不想她因为你被当众嘲笑……说我的搭档拿不出手。”
……
我垂下眼,看着手中那份我们共同署名的获奖乐谱。
那是我一个个音符推敲、一段段旋律打磨,与他共同完成的心血。
现在,它好像也成了不完美的一部分。
我慢慢将乐谱抽回,放回琴盒里。
“好。”我轻声说。
沈星绎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。
“哥,你真好,我就知道你最疼我了。”
妈妈摸着他柔顺的头发,眼神里满是骄傲。
“好了,别站着了,快准备一下,待会儿要做最耀眼的获奖者。”
我默默地收拾着桌上的东西,将为庆功宴准备的配饰一件件收好。
其实,我早就该习惯了。
这种习惯,从我十三岁那年就开始了。
那年夏天我生了一场大病,左脸长了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白斑。
一开始,爸妈也很着急,带着我四处求医。
可半年后,十一岁的弟弟在洗澡时,发现自己后背上也出现了一块类似的白斑。
家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凝重了。
医生说这是一种免疫系统疾病,治疗过程漫长且花费巨大。
而且不能保证百分百痊愈。
那天晚上,我半夜口渴,听见爸妈在房间里吵。
爸爸说:“两个都治?学音乐本来就烧钱,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?”
妈妈压低了声音:“那就先治一个。”
“星绎还小,他的人生才刚开始。”
“而且他的斑长在身上,能遮住,治好的希望更大。”
“那知阳呢?”爸爸问。
“知阳……是哥哥,他懂事,应该让着弟弟。”
“再说,他的长在脸上,已经毁了,花那个冤枉钱做什么?”
手里的水杯掉在地上,摔得粉碎。
我没有哭,只是默默地收拾了碎片,然后回到房间用被子蒙住了头。
从那天起,我成了应该懂事的哥哥。
家里所有的资源都开始向沈星绎倾斜。
而我得到的,只有一句“哥哥要让着弟弟”。
在无人问津中,白斑从指甲盖大小慢慢蔓延到了小半张脸。
思绪回笼,我将最后一件首饰放好。
“妈,那我先回去了。”
妈妈这才回头看了我一眼,眉头微蹙。
“待会儿就在台下帮忙拍照,虽然不上台了,但庆功宴上迎来送往的事还多着呢。”
“嗯。”
我走出化妆间。
走廊里,爸爸正在和这次比赛的评委秦汐,也是我们音乐学院的明星毕业生谈笑风生。
秦汐看见我,笑容淡了些。
点头,算是打过招呼。
她的眼神在我脸上的白斑上停留不到半秒,随即移开。
我们曾是一起练琴的伙伴。
她被保送国外顶尖音乐学府时,拉着我的手说过:“沈知阳,等我回来。”
可她回来后,看到的是脸上带着瑕疵的我和才华横溢又帅气的弟弟。
她失望了。
而我,也从未解释过学校里那些让弟弟大放异彩的曲子,都出自我的指尖。
因为妈妈说,哥哥要让着弟弟,要帮衬他。
我走进观众席,灯光昏暗,有点凉。
我抬头看着舞台上璀璨的灯光,很亮很圆。
半小时后,我坐在观众席的角落里。
哪怕被剥夺了上台领奖的身份,我依然有无数的事情要操心。
从现场乐谱的分发,到后台设备的最后确认。
再到庆功宴邀请函的细节沟通。
我像一个上紧了发条的陀螺,一刻不停地旋转着。
妈妈很满意我的懂事。
她坐在我身边,低声指点着我该给哪些重要的乐评人发信息。
“我们家星绎就是天生的艺术家,这气质,这台风,稍微有点成绩就惊动了整个学院。”
她转头对我笑笑。
“沈知阳,你也去后台整理下仪表吧,今天来的大人物多,别太明显了。”
我脸上的白斑,因为面积较大,再怎么遮也无法完全遮盖。
哪怕用化妆品也只会显得肤色不均,更加突兀。
我试过一次,便放弃了。
“不用了,妈,我还要盯着流程,没时间。”
周围同学投来的眼神都带着同情,我假装没看见。
颁奖典礼开始,主持人高声宣布了金奖得主。
沈星绎穿着我为他挑选的礼服,一个人走向舞台中央,从秦汐手中接过金色的奖杯。
他真的很耀眼,像一个明星。
秦汐将奖杯递给沈星绎时,温和地鼓励道:
“沈星绎同学,祝贺你,这首黎明非常出色,期待你未来更多的作品。”
台下掌声雷动。
但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局外人。
这首黎明的每一个音符都耗费了我半年的心血。
甚至,为了完成它复杂的弦乐编曲,我卖掉了自己心爱的旧钢琴,去请了专业的交响乐团录制小样。
爸妈说,家里为了培养沈星绎,开销很大。
作品上不能太寒酸,不然会在比赛中被比下去。
你是哥哥,多帮衬一点是应该的。
可此刻,没有人记得我。
沈星绎在台上热情洋溢地发表着获奖感言:
“感谢评委,感谢学院,这首黎明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作品,它记录了我从黑暗中寻找光明的全部心路历程……”
我低下头,嘴角泛起一丝苦涩。
那些不眠不休的夜晚,那些被否决又重写的乐章,最终都成了他一个人的心路历程。
庆功宴上,他们一桌桌敬酒。
到了秦汐和几个唱片公司高管那桌,一个高管大声开着玩笑:
“秦汐,你这小学弟……的搭档,挺特别啊。”
他的目光毫不掩饰地落在我脸上。
全场瞬间安静了一瞬。
沈星绎的脸色白了白,站在秦汐身边的手不自觉地握紧了。
妈妈立刻笑着打圆场:
“这孩子从小就不爱表现,心思都用在钻研乐理上了,是个实干派。”
秦汐端起酒杯,淡淡地瞥了我一眼。
“别胡说,他是沈星绎的哥哥,沈知阳。”
我端起面前的果汁,一饮而尽,然后对他们笑了笑。
“你们慢用,我再去后台看看。”
我转身离开,身后传来宾客们的窃窃私语。
“可惜了,本来听说秦汐跟他哥哥才是青梅竹马呢……”
“是啊,不过长成这样,怎么当艺术家啊,上台都吓人。”
“还是弟弟帅气,又有才华,跟秦汐站在一起才是天生一对。”
我走进空无一人的后台,才终于有了一丝喘息的空间。
手机屏幕上是我和秦汐少年时的合影。
照片里的我,脸上的白斑还能用刘海遮住,所以我抱着小提琴,笑得灿烂无畏。
而秦汐满心满眼都是我。
“沈知阳,你的才华……不该是这样的。”
她回来后,看到我脸上的斑和舞台上光芒四射的弟弟,失望地说了这句话。
是啊,不该是了。
那个自信张扬的沈知阳,早就被父母偏心的一句“哥哥要让着弟弟”,杀死了。
我删掉了那张照片,就像删掉一段早已跑调的旋律。
沈星绎因为黎明一曲成名,秦汐的唱片公司当即决定,要以他为核心,打造一张全新的专辑。
这半个月,学院里异常平静。
我终于可以把全部精力投入到自己的毕业作品——一部小型交响诗上。
沈星绎回校的第一天,直接走进我的琴房。
“哥,到处接受采访好累啊,秦学姐也是,非要给我安排那么多专访。”
他抱怨着,语气里却满是炫耀。
我点点头:“回来好好休息。”
“休息什么?”
他在我对面坐下,拿起我桌上的交响诗草稿翻了翻。
“秦学姐说,黎明的后续专辑很重要。”
“是她们公司下一年的战略核心,不能有任何闪失。”
我心里一沉,有种不好的预感。
“所以呢?”
沈星绎抬起头,对我露出一个诚恳的笑容。
“所以,秦汐学姐决定,这张专辑由我来签约主导。”
“哥,你经验丰富,在幕后帮我把把关,写出比黎明更好的作品,好不好?”
我的手指瞬间攥紧,指甲深深地嵌进掌心。
凭什么?
这三个字在喉咙里翻滚,却怎么也说不出口。
我抬头看着他,他的眼神和高中毕业那年,从我手里抢走唯一一个出国交流名额时一模一样。
那时候,妈妈也是这么说的:“星绎更需要这个机会,你是哥哥,让给他吧。”
“这是公司的决定,还是秦汐的决定?”
“有什么区别吗?”
沈星绎轻笑一声,将草稿抱在怀里。
“哥,你放心,专辑成功了,我不会忘了你的功劳的。”
“我们是亲兄弟,你的就是我的,分那么清楚干什么?”
他说完,意气风发地走了出去。
琴房里,只剩下我一个人和满心的冰冷。
那天晚上,我回到家。
爸妈正在看电视上沈星绎的访谈,妈妈随口问了一句:“吃饭了吗?”
我开门见山:“妈,公司让沈星绎签约新专辑了。”
妈妈愣了一下,随即笑道:
“是吗?那敢情好啊,我们家星绎就是有出息。”
“刚拿奖就签大公司,秦汐真是没看错人。”
爸爸也点头赞许:
“星绎有人气,又有你这个哥哥在旁边帮衬着,这张专辑肯定能成。”
我的心一点点沉下去。
“那首黎明,从头到尾都是我主导创作的。”
“我知道啊。”
妈妈的语气依旧那么理所当然。
“可你是哥哥,帮衬弟弟不是应该的吗?”
“星绎现在是学院的明星,他的地位稳了,你在学校的日子不也好过吗?”
“你这孩子,怎么一点大局观都没有?”
“大局观?”我忍不住笑了。
“我的大局观就是把我所有的东西,都让给他吗?”
“沈知阳!”
爸爸的脸色沉了下来,厉声喝道。
“你怎么跟你妈说话的?”
“这么多年,家里为了你弟弟学音乐花了多少心血。”
“你作为哥哥,为他铺铺路,受点委屈怎么了?”
“你脸上的病,让你性子也变得这么偏激、嫉妒了吗?”
我看着眼前这两个我称之为父母的人,突然觉得无比陌生。
他们看不到我的努力,看不到我的痛苦。
他们只看得到我的瑕疵,和弟弟的完美。
我深吸一口气,压下喉间的哽咽。
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
我转身就走。
“你去哪儿?”妈妈在身后问。
“学校还有事。”
我没有回头,我怕他们看到我眼里的泪。
那晚,我在琴房待了一夜。
将黎明所有的创作手稿、编曲思路、分轨文件全部整理好,打包发给了沈星绎。
邮件的最后,我只写了一句话:
“这是哥哥最后一次让着你。”
接下来的一个月,我成了沈星绎的枪手。
秦汐每次在录音棚看着沈星绎用他清亮的嗓音唱着我写的歌,眼神里就充满了欣赏和爱意。
偶尔,她的目光会扫过在角落里调试设备的我,那眼神里的失望似乎又加深了一层。
直到那天,妈妈突然打来电话,声音是前所未有的惊慌:
“沈知阳,你快来医院,你爸……你爸突然晕倒了!”
我赶到医院时,爸爸已经被送进了急救室。
妈妈守在外面,脸色苍白,沈星绎在秦汐身边,显得有些焦虑不安。
医生出来,神情凝重。
“病人是急性白血病,需要立刻进行骨髓移植手术。”
“移植?”妈妈的声音都在抖。
“那……那骨髓呢?”
“我们已经上报了骨髓库,但等待时间不确定。”
“最好的办法,是亲属进行活体捐献。”
“病人的血型是O型,你们谁是?”
我们面面相觑。
妈妈是A型,秦汐是B型。
我和沈星绎被带去抽血化验。
等待结果的时间,每一秒都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。
沈星绎一直抓着我的手,掌心冰冷,不停地发抖。
“哥,我怕……我怕……”
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背。
一个小时后,护士拿着化验单走了出来。
“谁是沈知阳?”
“我是。”我站了起来。
“经过初步配型,你的HLA和病人完全匹配,可以作为捐献者。”
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。
沈星绎松开了我的手,长长地舒了一口气。
护士转向沈星绎,公式化地说道:
“沈星绎先生,你的血型是O型,但HLA不匹配。”
沈星绎愣住了。
我们家所有人都知道爸爸是万能供血者。
也一直以为,我们两个儿子中,至少有一个会是完美的匹配者。
可谁也没想到,这个“幸运儿”,会是脸上带着瑕疵、从小被忽视的我。
爸爸被转入了无菌病房,手术安排在第二天一早。
术前,我进去看他。
他躺在病床上,身上插着各种管子。
看到我,他浑浊的眼睛亮了一下,费力地朝我伸出手。
我走过去,握住他的手。
他张了张嘴,声音微弱。
我俯下身,把耳朵凑到他嘴边。
“星绎,我的好儿子……爸爸知道,你一定会救爸爸的……”
他叫着弟弟的名字,握紧了我的手。
那一瞬间,我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。
生死关头,他心里依然只有他那个完美无瑕的小儿子。
而我连名字都不配被他记起。
我一根一根掰开他的手指,看着他,脸上没有一丝表情。
走出病房,妈妈和秦汐立刻围上来。
“沈知阳,你爸他怎么样了?”
看着他们脸上如出一辙的焦急和期盼,我突然觉得很可笑。
“手术,可以做。”
“但是,我有一个条件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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