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:阿钰沈晔姜知雪《君子有瑕,不为谁全》
我那即将迎娶豪门千金的弟弟,在婚礼前夜突然开口。
“哥,你明天还是别当伴郎了。”
我正为他烫明天婚礼要戴的领带,一时没听清。
他语气是惯常的理所当然。
“虽然你是我唯一的哥哥,可你脸上的白斑……”
“宾客会说的,我不想让知雪认为我有瑕疵,哪怕是我的家人。”
“说白了,你站在旁边会让我很没面子。”
手上的动作一顿,没想到他这样想我。
妈妈为他披上外套,对他的话丝毫没有反应,像是默认了。
“你对我是很好,从小什么都让着我,但明天是我大喜的日子。”
“可知雪她家世显赫,我不想她因为你被朋友嘲笑……说我的家人拿不出手。”
……
我垂下眼,看着手中这只手工领带。
那是我专门请来传统手工艺大师为他裁制的新婚礼物之一。
现在,它好像也成了不完美的一部分。
我慢慢将领带烫好后,放回盒子里。
“好。”我轻声说。
沈晔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。
“哥,你真好,我就知道你最疼我了。”
妈妈摸着他打理得一丝不苟的头发,眼神里满是骄傲。
“好了,别站着了,快去休息,明天要做最帅的新郎。”
我默默地收拾着桌上的东西,将为伴郎准备的配饰一件件收好。
其实,我早就该习惯了。
这种习惯,从我十三岁那年就开始了。
那年夏天我生了一场大病,左脸长了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白斑。
一开始,爸妈也很着急,带着我四处求医。
可半年后,十一岁的弟弟在洗澡时,发现自己后背上也出现了一块类似的白斑。
家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凝重了。
医生说这是一种免疫系统疾病,治疗过程漫长且花费巨大。
而且不能保证百分百痊愈。
那天晚上,我半夜口渴,听见爸妈在房间里吵。
爸爸说:“两个都治?公司刚起步,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?”
妈妈压低了声音:“那就先治一个。”
“阿晔还小,他的人生才刚开始。”
“而且他的斑长在身上,能遮住,治好的希望更大。”
“那阿钰呢?”爸爸问。
“阿钰……是哥哥,他懂事,应该让着弟弟。”
“再说,他的长在脸上,已经毁了,花那个冤枉钱做什么?”
手里的水杯掉在地上,摔得粉碎。
我没有哭,只是默默地收拾了碎片,然后回到房间用被子蒙住了头。
从那天起,我成了应该懂事的哥哥。
家里所有的资源都开始向沈晔倾斜。
而我得到的,只有一句“哥哥要让着弟弟”。
在无人问津中,白斑从指甲盖大小慢慢蔓延到了小半张脸,像一块有瑕疵的玉。
思绪回笼,我将最后一件服饰放好。
“妈,那我先回去了。”
妈妈这才回头看了我一眼,眉头微蹙。
“明天早点过来帮忙,虽然不当伴郎了,但婚礼上杂七杂八的事还多着呢。”
“嗯。”
我走出弟弟的房间。
客厅里,爸爸正在和未来的儿媳谈笑风生。
姜知雪看见我,笑容淡了些。
点头,算是打过招呼。
她的眼神在我脸上的白斑上停留不到半秒,随即移开。
我们曾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。
她出国留学前,拉着我的手说过:“阿钰,等我回来。”
可她回来后,看到的是脸上带着瑕疵的我和才华横溢又帅气的弟弟。
她失望了。
而我,也从未解释过公司里那些让弟弟大放异彩的方案,最初的构思,都出自我的办公桌。
因为妈妈说,哥哥要让着弟弟,要帮衬他。
我走出家门,晚风吹在脸上,有点凉。
我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,很亮很圆,像一块完美无瑕的玉。
第二天的婚礼,天还没亮我就到了。
哪怕被剥夺了伴郎的身份,我依然有无数的事情要处理。
从现场花艺的最后确认,到宴席菜单的细节沟通。
再到宾客引导流程的反复演练。
我像一个上紧了发条的陀螺,一刻不停地旋转着。
妈妈很满意我的懂事。
她拉着我在化妆间里,指点着化妆师给沈晔整理发型的细节。
“我们家阿晔就是天生的大帅哥,稍微收拾一下就跟明星一样。”
她转头对我笑笑。
“阿钰,你去让化妆师给你打点遮瑕吧,今天宾客多,别太明显了。”
我脸上的白斑,因为面积较大,用再厚的遮瑕也无法完全遮盖。
只会显得肤色不均,更加突兀。
我试过一次,便放弃了。
“不用了,妈,我还要去后台盯着,没时间。”
化妆师和几个伴郎的眼神都带着同情,我假装没看见。
婚礼仪式开始,我站在宴会厅最不起眼的角落里,手里拿着对讲机,随时准备处理突发状况。
姜知雪穿着洁白的婚纱,挽着她父亲的手,一步步走向舞台中央等待着她的沈晔。
他真的很帅气,像一个真正的明星。
姜父将姜知雪的手交到沈晔手中时,眼眶泛红,哽咽着说:
“沈晔,我把我最珍贵的宝贝交给你了,你一定要好好对她。”
台下掌声雷动。
但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局外人。
这场婚礼的每一个细节都耗费了我半年的心血。
甚至,沈晔那辆作为新婚礼物的红色跑车,首付也是我用这些年的积蓄付掉的。
爸妈说,家里为了给阿晔治病,开销很大。
男方在排场上不能太寒酸,不然会被女方看不起。
你是哥哥,多帮衬一点是应该的。
可此刻,没有人记得我。
司仪在台上热情洋洋地介绍着:
“新郎沈晔先生,不仅英俊潇洒,更是我们姜总身边的得力干将。”
“公司好几个重大项目都由他一手促成,是真正的才俊!”
我低下头,嘴角泛起一丝苦涩。
那些项目,那些不眠不休的夜晚,最终都成了他头顶璀璨的光环。
敬酒环节,他们一桌桌走过来。
到了姜知雪的闺蜜那桌,一个女人大声开着玩笑:
“知雪,你这大伯子……挺特别啊。”
她的目光毫不掩饰地落在我脸上。
全场瞬间安静了一瞬。
沈晔的脸色僵了僵,握着姜知雪的手紧了紧。
妈妈立刻笑着打圆场:
“这孩子从小就这样,心思都用在工作上了,是我们家的实干派。”
姜知雪端起酒杯,淡淡地瞥了我一眼。
“别胡说,他是我先生的哥哥,沈钰。”
我端起面前的酒,一饮而尽,然后对他们笑了笑。
“你们慢用,我再去后厨看看。”
我转身离开,身后传来宾客们的窃窃私语。
“可惜了,本来听说姜总跟他哥哥才是青梅竹马呢……”
“是啊,不过长成这样,哪个女孩敢嫁啊,带出去都丢人。”
“还是弟弟帅气,又有能力,跟姜总才是天生一对。”
我走进空无一人的后台,才终于有了一丝喘息的空间。
手机屏幕上是我和姜知雪高中时的合影。
照片里的我,脸上的白斑随便擦擦还能遮住,所以我笑得灿烂无畏。
而姜知雪满心满眼都是我。
“阿钰,你以前……不是这样的。”
她回来后,看到我脸上的斑和优秀的弟弟,失望地说了这句话。
是啊,我不是了。
那个自信张扬的沈钰,早就被父母偏心的一句“哥哥要让着弟弟”,杀死了。
我删掉了那张照片,就像删掉一段早已腐朽的回忆。
沈晔和姜知雪去海岛度了半个月的蜜月。
这半个月,公司里异常平静。
我终于可以把全部精力投入到自己负责的新项目——云栖智能家居系统上。
沈晔回来的第一天,直接走进我的办公室。
“哥,蜜月好累啊,知雪也是,非要拉着我到处跑。”他抱怨着,语气里却满是炫耀。
我点点头:“回来好好休息。”
“休息什么呀。”
他在我对面坐下,拿起我桌上的项目策划书翻了翻。
“知雪说,云栖这个项目很重要。”
“是公司下半年的战略核心,不能有任何闪失。”
我心里一沉,有种不好的预感。
“所以呢?”
沈晔抬起头,对我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。
“所以,知雪决定,这个项目由我来接手主导。”
“哥,你经验丰富,给我当副手,帮我把把关,好不好?”
我的手指瞬间攥紧,指甲深深地嵌进掌心。
凭什么?
可这三个字在喉咙里翻滚,却怎么也说不出口。
我抬头看着他,他的眼神和十岁那年,从我手里抢走唯一一个进口航模时一模一样。
那时候,妈妈也是这么说的:“阿晔喜欢,你是哥哥,让给他吧。”
“这是公司的决定,还是姜总的决定?”
“有什么区别吗?”
沈晔轻笑一声,将策划书抱在怀里。
“哥,你放心,项目成功了,我不会忘了你的功劳的。”
“我们是亲兄弟,你的就是我的,分那么清楚干什么?”
他说完,意气风发地走了出去。
办公室里,只剩下我一个人和满心的冰冷。
那天晚上,我回到家。
爸妈正在看电视,妈妈随口问了一句:“吃饭了吗?”
我开门见山:“妈,公司让沈晔接手云栖项目了。”
妈妈愣了一下,随即笑道:
“是吗?那敢情好啊,我们家阿晔就是有能力。”
“刚结婚就担此重任,姜知雪真是没看错人。”
爸爸也点头赞许:
“阿晔有冲劲,又有你这个哥哥在旁边帮衬着,这个项目肯定能成。”
我的心一点点沉下去。
“那个项目,从头到尾都是我做的。”
“我知道啊。”
妈妈的语气依旧那么理所当然。
“可你是哥哥,帮衬弟弟不是应该的吗?”
“阿晔现在是老板的女婿,他的地位稳了,你在公司的日子不也好过吗?”
“你这孩子,怎么一点大局观都没有?”
“大局观?”我忍不住笑了。
“我的大局观就是把我所有的东西,都让给他吗?”
“沈钰!”
爸爸的脸色沉了下来,厉声喝道。
“你怎么跟你妈说话的?”
“这么多年,家里为了你弟弟花了多少心血。”
“你作为哥哥,为他铺铺路,受点委屈怎么了?”
“你脸上的病,让你性子也变得这么偏激、嫉妒了吗?”
我看着眼前这两个我称之为父母的人,突然觉得无比陌生。
他们看不到我的努力,看不到我的痛苦。
他们只看得到我的瑕疵,和弟弟的完美。
我深吸一口气,压下喉间的哽咽。
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
我转身就走。
“你去哪儿?”妈妈在身后问。
“公司还有事。”
我没有回头,我怕他们看到我眼里的不甘和泪水。
那晚,我在公司加了一夜的班。
将项目所有的核心资料全部整理好,打包发给了沈晔。
邮件的最后,我只写了一句话:
“这是哥最后一次让着你。”
接下来的一个月,我成了沈晔的副手。
姜知雪每次看着沈晔的眼神,充满了欣赏和爱意。
偶尔,她的目光会扫过我,那眼神里的失望似乎又加深了一层。
直到那天,爸爸突然打来电话:
“阿钰,你快来医院,你妈……你妈突然晕倒了!”
我赶到医院时,妈妈已经被送进了急救室。
爸爸守在外面,脸色苍白,沈晔在姜知雪身边焦急地踱步。
医生出来,神情凝重。
“病人突发急性肝衰竭,需要立刻进行肝脏移植手术。”
“移植?”爸爸的声音都在抖。
“那……那肝源呢?”
“我们已经上报了器官捐献网络,但等待时间不确定。”
“最好的办法,是亲属进行活体捐献。”
“病人的血型是RH阴性B型,非常罕见,你们谁是?”
我们面面相觑。
爸爸是A型,姜知雪是O型。
我和沈晔被带去抽血化验。
等待结果的时间,每一秒都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。
沈晔一直抓着我的手,掌心冰冷,不停地发抖。
“哥,我怕……我怕……”
我反手握住他,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。
一个小时后,护士拿着化验单走了出来。
“谁是沈钰?”
“我是。”我站了起来。
“经过初步评估,你的血型和病人完全匹配,可以作为捐献者。”
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。
沈晔松开了我的手,长长地舒了一口气。
护士转向沈晔,公式化地说道:
“沈晔先生,你的血型是B型阳性,不匹配。”
沈晔愣住了。
我们家所有人都知道妈妈是稀有的熊猫血。
也一直以为,我们两个儿子中,至少有一个会遗传到。
可谁也没想到,这个幸运儿,会是脸上带着瑕疵、从小被忽视的我。
妈妈被转入了重症监护室,手术安排在第二天一早。
术前,我进去看她。
她躺在病床上,身上插着各种管子。
看到我,她浑浊的眼睛亮了一下,费力地朝我伸出手。
我走过去,握住她的手。
她张了张嘴,声音微弱。
我俯下身,把耳朵凑到她嘴边。
“阿晔,我的好儿子……妈妈知道,你一定会救妈妈的……”
她叫着弟弟的名字,握紧了我的手。
那一瞬间,我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。
生死关头,她心里依然只有她那个完美无瑕的小儿子。
而我连名字都不配被她记起。
我一根一根掰开她的手指,看着她,脸上没有一丝表情。
走出病房,爸爸和姜知雪立刻围上来。
“阿钰,你妈她怎么样了?”
看着他们脸上如出一辙的焦急和期盼,我突然觉得很可笑。
“手术,可以做。”
“但是,我有一个条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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